从9月1日起全国海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代号“龙腾”行动。 8月22日海关总署在青岛向150多家“龙腾”行动重点企业代表介绍了“龙腾”行动工作方案,并对企业如何配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开展针对性培训。期间,记者采访了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杨宗仁。
记者:开展“龙腾”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杨宗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龙腾”行动是海关总署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海关总署今年正式实施知识产权培塑工作具体举措。全国海关将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进出口企业,为中国企业走出海外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在行动中,全国海关将总结工作经验,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问题解决机制,通过“龙腾”行动的示范效应,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寻求海关保护,为下一步海关更好的实施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龙腾”行动的工作重点?
杨宗仁:“龙腾”行动以出口到非洲、中东、拉美以及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为主;以小家电、手机类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生活日用品、节日产品、特色商品等主要传统优势产品为主。本次行动将围绕两个重点,三个步骤进行。
一是以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活动为重点。行动中,海关将强化风险分析,对“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的进出口数据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企业提供的情报信息,认真提取和归纳风险要素,加强风险研判和布控联动协同,不断提升风险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区域海关充分利用区域合作优势,建立案件打击快速反应和案件联动查发机制,海关总署将对涉及范围广、案值大、社会影响高的案件实施督办。在行动期间,海关将对侵犯“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依法通报公安机关,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各地海关将为“龙腾”行动重点企业寻求进一步民事司法保护提供支持。
二是以服务“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维权为重点。海关为“龙腾”行动重点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帮助企业协调口岸海关及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实施维权打假行动,对于企业反映的维权以外的通关问题及关务咨询,联络员也将会及时协调沟通解决。海关总署为“龙腾”行动重点行动企业备案申请加快审核速度,协调企业免费享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服务,各海关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和罚没侵权货物处置进度,为企业维权提供便利,并减轻企业维权资金压力。
同时,海关总署将充分利用与境外海关行政执法互助渠道,在情报支持、证据收集、案件核查等方面为“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
本次行动的三个步骤分别是:7月30前完成行动重点企业遴选工作;9-11月份开展集中重点执法行动;12月份,总结评估专项执法行动。
记者:你多次提到了“龙腾”行动重点企业,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成为“龙腾”行动的重点企业?
杨宗仁:所有进出境环节的侵权行动,我们都将依法严厉打击。在这个基础上,为了突出重点,“龙腾”行动重点企业原则上自有知识产权货物出口货值占10%以上或拥有知名商标或拥有行业核心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属于外向型企业;拥有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已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制度及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连续2年无故意犯罪记录;企业近一年来无走私犯罪、走私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积极寻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海关确权、调查、货物处置等各个环节不存在不配合海关执法的不良记录。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本次“龙腾行动”重点企业都有哪些企业?
杨宗仁:7月份,全国海关开展了“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的遴选工作,在工作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由企业所在的直属海关根据辖区情况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二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法规处自荐。我要强调的是,遴选过程公开透明,既标准明确,也对社会开放。经推荐或自荐,共有156家企业成为本次“龙腾”行动重点企业,参与企业具有以下的几个特点:
首先,“龙腾”行动重点企业代表性强。一是本次 “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既有大型企业,也有中小企业。据统计,156家企业平均注册资本为11.23亿人民币,100亿人民币以上的3家 ,10亿人民币以上100亿元以下的29家,1亿人民币以上10亿以下的63家,1亿以下的61家。二是本次 “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既有科技创新型企业,也有国内的传统优势企业。比如,科技创新企业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传统优势企业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是既有贸易型的企业,也有生产型的企业,但是以生产型和生产兼贸易型企业为主,前者有65家,后者有73家,二者合计占88.5%,贸易型企业仅有18家,占11.5%。
其次,“龙腾”行动重点企业行业覆盖范围广,既有普通日用品行业,也有大型工业机械行业;既有一般的食品加工业,也有医疗医药行业;既有电子信息科技创新集中度行业,也有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服装、运动品行业;既有新兴的新企业,也有百年老企业。
第三,“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的分布基本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其中东部地区企业共133家(其中包含长三角地区企业24家、珠三角地区企业44家、环渤海区域企业32家、其他东部地区33家),中部地区企业12家,西部地区企业11家。客观上,也反映了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分布与我国目前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业群聚效应。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主要成绩?
杨宗仁: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30日,今年以来全国海关在进出口环节累计查获侵权商品6721批,涉及货物数量2472万件,案值8098万元;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3742件,涉及1426家权利人。
全国海关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以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机电产品、手机类电子产品、医疗器械、药品等货物为重点,加强对输往东南亚、中东欧、蒙俄及阿拉伯地区的航线监控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提高打击精准度;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注重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源头打击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中国制造”声誉。据初步统计,在上半年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在出口环节查获侵权商品6568批,涉及货物数量2467万件,案值7982万元。
我们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海关总署组织北京、南京、上海、广州、深圳、郑州等海关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情况,积极开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邮递快件渠道侵权行为的综合治理;杭州海关依托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海关与电商平台的联合防控执法模式。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海关在邮递、快件渠道累计查获侵权商品5890批,涉及货物数量2万多件,案值190万元。
此外,中国海关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深化与美国、欧盟、俄罗斯、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海关间执法合作。在今年4月份,与美国海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以往来美国的、通过快件、海运和邮递渠道的侵权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食品药品、运动服饰为重点,两国海关共同行动,加强执法,探索新型的执法合作新模式。
2013年以来全国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共查获侵权商品近11万批次,涉及商品数量40697万件,案值15.5亿元,保护了62个国家和地区的2100多家权利人合法权利。其中,国内企业寻求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意愿不断增强,自主创新国内企业受海关保护的次数不断增加。截至日前,在海关总署备案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超过1.8万项,占全部备案数量的55%。2015年,全国海关就查扣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货物1939批次,案值5590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0.29%和 571.41%。2016年查扣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货物757.85万余件,同比增长13.20%。
海关开展专项行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如,2016年11月-12月,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一个半月的出口电动平衡车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共计查获涉嫌侵权电动平衡车28批次,涉及商品数量12766台,价值近人民币13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集中整治,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反馈,出口的电动平衡车量质齐升,价格回升到每台120美元左右,电动平衡车行业开展了规范的专利授权许可,侵权现象得到了很大遏制。